欠租被骂「胎哥人」告房东 法官驳回求偿:评价刚刚好

台南市一名男子房租被骂「胎哥人」,在判决时却被法官说「评价刚刚好」。(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南市一名林姓男子积欠1万多元房租,许姓房东追到工作车行,当着同事客人的面讨钱,还用台语骂他「胎哥人」(肮脏人)共计3次,公司有损公司形象为由拔除店长一职,林男不服薪水奖金短少,愤而以「公然侮辱」等理由控告房东求偿54万元,法官以「咎由自取」为由,驳回赔偿请求。

根据判决书指出,林男自98年8月15日起与许妇签订租赁契约,却在101年2月时,欠下1万2000多元房租、水电管理费后骤然搬离,许妇在偶然的情况下,查到林男在台南机车行工作,还担任店长一职,便趁上班时间前往讨钱,随后还对林男说,再不还钱要闹到他没工作,让林男在同事、客户面前面子挂不住,甚至被公司拔掉店长职务,林男以减俸、因出庭损失全勤奖金精神慰问等理由,向许妇求偿54万元。

台南地方法院于1月22日审理此案,房东在庭上辩称,自己虽曾说出「胎哥人、欠钱不还、不清不白」等言词,但都是选在上午10时过后顾客稀少时,且停留时间短、语气平和,未造成任何损失及侮辱,且刑事部份已被判无罪,林男再求以民事责任实在不合理

法官听完两造意见后表示,林男积欠房租就是赖帐,虽然许妇对林男口脏字并不妥当,但「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若非林男赖帐在先,许妇也不必口出恶言,依照一般社会评价是刚刚好;且法院查询车行后发现,林男的全勤奖金被扣与出庭并无直接关联,因此以「咎由自取」为由,判处林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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