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师姐上门收善款 6旬男招待喝茶酒性侵

▲性侵示意图。(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慈善基金会师姐5年前到王姓男子家中善款,喝下茶、酒后昏睡惨遭性侵,最高法院乘机性交罪判处王男4年徒刑定谳。

法院判决指出,这名师姐担任医院看护,常定期向6旬王姓男子收善款,她在2009年11月间上午刚值完夜班吃了安眠药仍睡不着,依约到王男家收善款,并喝下王男招待的茶、酒。

由于妇人服用安眠药又喝酒,感到头昏欲睡,王男建议她到房间休息,却趁机性侵得逞,妇人清醒后得知真相愤而报警,经采集体内精液DNA与王男相符。

法院审理时,王男辩称是师姐主动引诱,还胡扯师姐看到他的亡妻,吓得不敢自己睡,他才在旁陪伴她。但准备进行测谎时,王男原先同意却又称病拒绝,法官认为犯行明确,依乘机性交罪判刑4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