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贫夫妻挣钱 现演活春宫被捕 要关或罚变更穷

▲在马路上做爱做的事,法官会说不可以!(示意图)

国际中心台北报导

印尼一名从事杂工男子老婆经济拮据,在报纸上刊登广告,招徕民众付费观赏他们的现场春宫表演,日前遭到警方逮捕,依法可处最高10年有期徒刑或50亿印尼盾罚金,相当于台币1530万元。

印尼多家当地媒体报导,泗水(Surabaya)警方日前在丹绒裴拉克(Tanjung Perak)逮捕一对提供活春宫表演的夫妻,这对夫妻表示,是因为想改善家中经济才出此下策。

右图:摸奶哥捷运文湖线演活春宫,也不可以!(示意图)

警方表示,这对夫妻叫做凯文(Kevin)和戴维(Devi),他们在一场表演中被乔装成客人警员逮捕,夫妇俩坦承已进行过2次活春宫表演,警方也找到许多客人名单。凯文遭到拘禁,警方基于人道考量,没有拘禁他的妻子戴维,这对夫妻有2名小孩,老大4岁,老二2岁。

凯文供称,他和妻子一场20分钟活春宫表演索价85万印尼盾(约87.16美元,台币2600多元)。他说,他本来的工作是杂工,没有稳定的收入,一家人因为经济困顿,他才和老婆干起这门勾当。两人已因触犯反色情法被起诉,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或50亿印尼盾(约51万美元)罚金,可能让这对夫妇更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