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委会:2011派遣工52.89万人 平均薪资增近10%

许多企业行政企画职务都爱用派遣员工,但提供的健保却不周全

财经中心台北报导

劳委会表示,自5月展开近年最大规模劳动派遣检查专案,抽查家数高达500家。劳委会抽查后发现,派遣劳工2011年平均薪资是34,291元,较2009年成长9.69%,比一般劳工薪资成长幅度高,不过雇主提供劳保、月退情况普遍不佳,也有逾时工作未给加班费违法情况。

为确保派遣劳工权益伸张,劳委会表示,检查结果出炉后除要求违法者立即改善外,也同时移送地方主管机关依法裁处,以督促派遣事业单位确实遵守法令

劳委会强调,对于派遣劳工的权益向来重视,绝不容许派遣业者要求派遣劳工自付劳、健保或劳退提拨6%等费用,或与派遣劳工违法签订定期劳动契约等;除一方面制定并公告「派遣劳动契约应约定及不得约定事项」、「要派单位与派遣事业单位要派契约书参考范本」及「劳动派遣权益指导原则」等相关法律规定,提醒业者注意外,也以逐年办理劳动派遣专案检查的实际行动,展现维护派遣劳工权益的立场

依据行政院主计处人力运用调查统计分析」发现,2008 年至去(2011) 年从事临时性或劳动派遣工作者,分别为48万人、50.8 万人、52.5 万人、51.89万人,看似呈现逐年增加,但去年临时性或劳动派遣工作者减少6千1百人

另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的「薪资及生产力统计」,2011年派遣劳工的平均薪资是34,291元,虽比一般受雇员工平均薪资45,642元低,但2009年至2011年派遣劳工的平均薪资成长9.69%,高于一般受雇员工平均薪资成长8.22%。

劳委会表示,从98年起逐年进行劳动派遣专案劳动检查,结果发现违反最多的前五项分别是:1未依法提缴或调整劳退月提缴工资、2劳工保险投保薪资以多报少、3未依规定加给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4未依规定置备劳工出勤纪录表、5未依规定与劳工签订定期劳动契约。虽然去(100)年第2次劳动检查结果,发现违法情形有改善趋势,但劳委会今(101)年不仅针对过去违法严重的事项,持续进行劳动检查,更扩大抽查规模,展现对派遣劳工权益的高度重视。

从各人力银行资料汇总,最喜欢使用派遣人力服务职业别,以行政类、技术人员电话行销客服基层人员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