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推动太阳发电 财部再标租6宗国有土地
国产署表示,本次公告之彰化县田中镇、云林县林内乡、高雄市燕巢区及屏东县南州乡,为该署首次推出标的,面积介于0.3公顷至1.5公顷间。其中高雄市燕巢区国有土地面积约1.5公顷,使用分区及使用地类别为特定专用区特定目的事业用地,日照充足面积大且业者得标后无需变更使用,实属优良标的。
国产署进一步表示,国有非公用土地于不影响保育及无公用前提下,该署积极配合办理太阳光电政策,依国有财产法相关规定以提供申请开发(委托经营)、共同改良利用及标租等多元方式提供国有土地设置太阳光电设施。截至111年4月底,提供标租20案、委托经营18案及共同改良利用2案,共40案约612公顷国有土地,预计发电量可达497.9MW,其中288MW已并网发电。
为期于114年达成中央政府太阳光电累积装置容量20GW总体目标,国产署将赓续筛选适宜国有土地办理标租公告,逐步实现我国能源转型、促进能源多元化及达成环境永续、经济发展之政策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