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质疑「路过」钻集游法漏洞 陈为廷:看了规览趴火

陈为廷认为国民党立委质疑「路过」钻法律漏洞是颠倒是非。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太阳学运落幕却余韵未了,11日晚间上千民众以「路过」之名,包围台北市警察局中正分局,引起国民党立委蔡正元、丁守中等人质疑这是钻集会游行法漏洞。对此,学运领袖陈为廷13日清晨在个人脸书表示,「这完全是颠倒是非,看了规览趴火」,建议表态的立委纳入优先「割蓝委」名单

太阳花学运期间,前竹联帮大老「白狼」张安乐未经申请,率众到立法院附近与反服贸团体对呛,但台北市政府表示,白狼是要向立法院长王金平陈情而「路过」,没有违法问题。之后,网友号召到哪里「呛声」,都用「路过」名义,主张这是维护公民权益。

▲号召「路过」中正一分局活动的台大生洪崇晏,接受访问时表示,他只负责「路过」民众

对于「路过」争议,国民党立委纷表看法。蔡锦隆表示,如果大家都不依法申请报备,只要号召人来说是刚好经过,那么国家就乱了;丁守中也表示,集游法有钻漏洞的空间,立法院应该马上提出修法;蔡正元则说,应该定义什么是路过,如果只是路过,就不应该有叫别人下台的标语。

对于蓝委认为路过是钻集会游行法漏洞,太阳花学运领袖陈为廷在个人脸书发表看法,他怒指「这完全是颠倒是非,看了规览趴火」,认为集会游行自由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但集会游行法却采「许可制」,还给警方过大的裁量权、设有禁制区、以刑罚处置抗争者等权利,「本身就很荒谬」。

他也提到,群众喊「路过」不是要「钻漏洞」,而是对威权法制的嘲讽,认为集游法根本就该「砍掉重练」。还说蓝委在这时间点上说要「修漏洞」,就是「明着干要走威权回头路」。更表示如果国民党执意硬干,他建议所有跳出来表态的国民党立委,通通纳入优先「割蓝委」名单。

▼陈为廷脸书全文如下:

看到有报导在讲,有包括蔡正元、丁守中等蓝委认为 民主黑潮学生联盟、昨日中正一事件的「路过」是钻集游法漏洞,因此要研议修法加强管制。

这完全是颠倒是非,看了规览趴火。

集会游行的自由,本应是《宪法》保障的基本人权。

但台湾的《集会游行法》,是1987年解严后一年,国民党为维系威权统治,订定的「国安三法」之一。没错,课本告诉你的「1987年解严,蒋经国推动民主转型」,根本是个谎言。事实是,透过1988年未全面改选的立院制定的《国家安全法》、《集会游行法》、《人民团体法》,国民党还是持续他们的威权统治。

这三法中间经过几次修法,但《集游法》的基本架构,即使经过民进党八年执政,还是被留存下来。这是民进党的堕落。原因是《集游法》不论对哪党统治者而言,都是非常好用的镇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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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法的最大的问题,在它采「许可制」。其他还有给警方过大的裁量权、设有禁制区、以刑罚处置抗争者,等等。相关的讨论,可以看一下2008年的「野草莓学运」官方网站(http://action1106.blogspot.tw/)。

许可制的意思,就是你的集会游行必须经过主管当地的警察局「许可」,才能上街。而且警方还有权力变更你的集游内容。如果不从,就移送法办,要背负刑责

既是「自由」,却还必须警察「许可」,本身就很荒谬。

虽然经过二十多年,今日大部分的集会游行,警方都会许可,不大敢刁难。但问题还是存在:

第一,集游法规定六天前要申请,但许多集会游行是因应临时状况而起。像张庆忠三十秒通过,等六天服贸可能都要三读通过了,哪可能慢慢依法申请?

第二,就算依法申请,政治力还是可能介入刁难。像这次方仰宁刁难公投盟。

或像我自己最扯的一次经验,是去年816要在苗栗办反大埔拆迁晚会申请书送上去是「18:00-22:00进行集会」,结果核准书下来是要求我们「改到早上进行,而且只准游行,不得集结、演讲」;立刻提申复上去,第二次下来的是「准许在下午进行,同样不得集结、演讲」。

傻眼。这就是标准的表面上「许可」,技术上让你必然成为一场「违法集会」。我和林飞帆等 捍卫苗栗青年联盟的伙伴,因此多背一条罪,下个月还要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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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因此,2008年野草莓学运提出「修改集游法」的诉求,就是认定许可制违宪,应该改采「自愿报备制」。让《集游法》从「集会游行镇压法」,变成「集会游行保障法」。

意思是,以后人们上街都是自由,警方无权解散、「上街」本身也没有刑责问题。但如果你需要警方的保护,则可以「自愿报备」,请求警方协助。

你说,没有刑责,那以后人人上街都不用负责怎么办?

憨仔。第一,你以为人人那么闲,要不是状况紧急,谁有闲天天上街?第二,即使「上街」这件事本身没有刑责,但如果群众在集会中有犯罪行为,人们仍要负法律责任

当年那场学运的结果,是行政院最终弄出了一个「强制报备制」的草案版本。比现在更糟,是不须许可,但「强制报备」,若否,则除了保留刑罚外,还加重行政罚的罚锾。

《集游法》的修法,因此躺在立院六年,至今未动。

直到大法官上个月宣告《集游法》对「室外紧急性及偶发性集会游行采『许可制』,造成过度限制」,是属违宪。《集游法》修法才露出一线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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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事情很清楚,群众喊「路过」,不是要「钻漏洞」。哪是什么「漏洞」的问题?「路过」是对这个威权法制的嘲讽。整个《集游法》根本就该砍掉重练。

而蓝委在这时间点上跳出来说要「修漏洞」,就是明着干,要走威权回头路。

如果国民党执意硬干,我建议,所有跳出来表态的国民党立委,通通纳入优先「割蓝委」名单。

你说,这样又是「运动诉求又一改再改」、「模糊运动诉求」?

拜托,有没有搞错。

如果以后上街抗争都要被更保守威权的「集游法」全面镇压,大家通通背刑责坐牢了,哪还有空间上街反服贸阿?

「修改集游恶法」,从马英九上任第一年的野草莓学运就喊到现在。趁着这波威权复辟,是时候该做个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