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委质疑《人团法》修法恐违宪 绿委:这说法是本末倒置

民进党立委沈发惠 (吴家豪摄)

国民党立委叶毓兰 (吴家豪摄)

立院内政委员会今日讨论《人民团体法》修法删除「政治团体」提案,国民党立委叶毓兰指出,包括妇联会等多个政治团体,还在打行政诉讼,此时修法,恐影响团体权益,有违宪之虞。民进党立委沈发惠回应,若在立院要将妇联会这种个案诉讼拿出来讨论,影响立法,那未来会造成法院争讼不止,也是本末倒置。

因《政党法》已于2017年12月6日公布施行,依第43条规定本法施行前的「政治团体」,应于施行后2年内依法转为政党。沈发惠指出,为免形成法律漏洞。因此提出修法,将「政治团体」从《人民团体法》第4条中删除,未来将全面回归《政党法》规定。

叶毓兰指出,这样的修法等同强迫政治团体转型,而目前的56个政治团体中,已有10个转成政党,有多少还没清算转型的?内政部徐国勇表示,详细数字回去查询后会再提供,而目前确定的是妇联会还在打官司。

叶毓兰说,现在妇联会还在向行政法院申请停止执行内政部的废止行政处分,徐国勇说,假处分的部分已经停止了,但目前还在诉讼中。

叶毓兰表示,现在有许多政治团体还没转型,有些暂时还是属于合法存在,立院就要修法拿掉《人民团体法》的规定,未来要如何运作?是否有违宪疑虑?徐国勇表示,法律规定要依法转型,诉讼是他们的权利,尊重立院审议,而当时立法的精神是要让政治团体走入历史

沈发惠表示,此案是由他提出修法,所以特别向叶毓兰说明。过去台湾戒严时期,不承认政党(党外),因此只好创造「政治团体」,由《人民团体法》规范,这个专章,其实就是为规范政党。但这种方式对于不健全,所以才会有《政党法》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