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助手不断引诱女老板离婚 遭法院判赔20万

已婚陈姓男子引诱已婚女老板离婚再嫁给他,遭女老板丈夫提告,台北地院判赔2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已婚陈姓男子在餐馆担任厨房助手,竟勾搭已婚的女老板,还承诺要与自己妻子离婚,不会妻骗感情,要娶女老板,因而遭女老板的李姓丈夫提告求偿。台北地院认为,陈男引诱女老板离婚,侵害李男配偶权情节重大,判赔20万元,可上诉。

李男提告主张,他妻子经营面馆,陈男担任厨房助手,2人却有逾越一般男女社交对话及行为,妻子已经承认,并于2018年8月间传讯向陈男表明不会在一起;另妻子的母亲姊姊曾向陈男探询,陈男竟称已答应离婚,要娶他妻子、不会欺骗感情,已侵害他的配偶权,故求偿100万元。

陈男解释,李妻曾因与李男吵架离家,李男却告他和诱罪,显然是滥诉,且李男还曾跟他说:「就算你跟她真的真心相爱,没有关系,我只是担心她的安危」,李妻也曾截图李男的对话,表示李男「祝福我们成全我们,叫她老婆勇敢去爱」,李男不应再提告,且他被控刑事妨害家庭已获不起诉。

北院民庭认为,陈男与李妻在2018年5月至8月间,多次谈及各自离婚、搬出同居,李妻也曾传讯给李男表明:「我不会再跟陈男见面」、「我做错了我请你原谅请你高抬贵手饶了我」等语,足认陈男与李妻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际

判决理由指出,刑事妨害家庭部分陈男虽获不起诉,但并无拘束民事诉讼效力,审酌陈男不断引诱李妻离婚,破坏李男婚姻生活圆满,侵害配偶权身分法益情节重大,以及双方身份财力后,判陈男应赔偿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