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园性侵案 蓝委提案 强化台版梅根法案

台北市幼儿园性侵案引发社会瞩目,国民党立委黄健豪提案修法,盼借机强化台版梅根法案,适度放宽媒体揭露加害人身分。(本报资料照片)

日前台北幼儿园性侵案引发社会瞩目,监察委员称基于公益,公布幼儿园以及加害人名称,舆论鼓掌叫好,也检讨媒体揭露资讯规定,卫福部目前已有初步共识,8月中旬会订出规定。蓝委提案修法盼借机强化台版梅根法案,适度放宽媒体揭露加害人身分,已有10名立委共提并获多数连署,盼下会期实质讨论。学者认为个案认定困难,修法恐成具文,卫福部应扛起标准认定责任。

监委基于社会公益公布加害人姓名与机构,舆论一片叫好,但据悉,部分幼儿园家长对此感到不满,认为当时已拜托要低调处理,不料却遭高调公布。

虽有家长认为应公布可恶的加害人名称,但也有家长忧心,公布幼儿园名称后,好不容易低调转校的孩子是否被贴标签?无论是否遭到侵犯,都可能因为曾经就读该幼儿园,而被同侪嘻笑或报以异样眼光,导致成长过程产生阴影,并不认同监委做法。

国民党立委黄健豪提案修订《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适度放宽媒体公开的限制,如系为增进儿少福利、维护公共利益或者示警潜在受害者保障其知情权时例外开放,让媒体免因报导相关案件而受罚。卫福部近期也邀学者专家讨论报导规范,初步已经有共识,对于行为人任职于儿少、长照及身障机构,可揭露其机构名称,完整办法预计8月中旬公告。

黄健豪版提案虽获国民党10名立委共提,取得多位立委连署支持,但长期关注儿少议题的同党立委王育敏却拒绝连署,拟自提版本,让修法出现变数。王表示,若一味揭露加害人名字地址,可能导致社会公审、猎巫,应避免草率修法,支持卫福部先召集专家学者讨论。

辅大法律系教授吴志光表示,他不认为修法有办法一刀切、订出标准,就连卫福部即将订定的标准,媒体恐怕也难遵守。

吴志光说,靠立法恐怕无法做出一刀切的规定,但若光以司法判决为基准,又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大众也难接受。他建议主管机关卫福部出来扛责,一旦媒体有报导需求,就向卫福部申请个案评估,由卫福部认定揭露讯息程度,媒体再据此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