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部辨识标注照片被控侵犯隐私 脸书花181亿和解

美国联邦法官26日最终批准脸书以6.5亿美元(约新台币181亿元)在一项被控侵犯隐私的集体诉讼案达成和解,并谕令应尽速支付补偿金伊利诺州参与提告索赔的约160万用户。(图/美联社)

美国联邦法官26日最终批准脸书以6.5亿美元(约新台币181亿元)在一项被控侵犯隐私的集体诉讼案达成和解,并谕令应尽速支付补偿金给伊利诺州参与提告索赔的约160万用户。

芝加哥律师艾德逊(Jay Edelson)2015年代表原告,于库克郡巡回法院(Cook County Circuit Court)控告脸书(Facebook),指控脸书未经用户同意使用脸部辨识技术照片加上标签,违反伊利诺州生物特征辨识资讯隐私法(Illinois Biometric Information Privacy Act)。

诉状声称,脸书的「标签建议」(Tag Suggestions)功能会未经用户许可即扫描用户照片中的每张脸,接着对可能是什么人做出建议,并储存他们的生物特征资讯,这违反了伊利诺州的上述法律

此案于2018年成为一桩集体诉讼案。2019年开始,脸书只在用户自行选择使用时才会使用脸部辨识功能。

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唐纳多(James Donato )裁决,这桩诉讼中3位具名的原告每人将可获得5000美元(约新台币14万元),其他原告则是每人可获345美元(约新台币9623元)。

唐纳多表示,这次的和解「具有里程碑意义」,象征「在引起激烈争论的数位隐私领域中,消费者获得了重大的胜利」。

脸书在声明中说:「我们很高兴能达成和解,好让我们能持续向前迈进,那符合我们社群股东的最大利益。」

艾德逊告诉芝加哥论坛报(Chicago Tribune)说:「这是件大事。这清楚的传达了一个讯息,就是在伊利诺州,生物特征辨识的隐私权仍旧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