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机车被踢...陆军官校退伍男飙骂邻居婊囝、没路用还打人
▲周男怀疑郭男踢他机车,动口又动手一次触犯多罪。(图/示意图/达志影像)
一名周姓男子怀疑郭姓男子踹他机车,因此愤怒飙骂对方「ㄅ一ㄠ仔(音piáu-kiánn)」、「这全部的人你最没路用」等语,更动手打人,导致郭男心生畏惧,头部、鼠蹊部等有钝挫伤,事后便挨告公然侮辱、伤害,因此被判拘役80日,得易科罚金8万元确定,另需赔偿8万元定谳。
据判决书,郭男指控,陆军官校退伍、现在是超商店员的邻居周男前年7月21日下午5时许,因为怀疑他踹对方的机车、把屋顶脱落的绿色防水胶丢在周家门口,因此跑来家里痛骂「ㄅ一ㄠ仔」、「死爸死母靠爸」、「这全部的人你最没路用」等语,还呛「你不曾被修理到」、「你惹到我,你就要挫着等」,最后又冲向他拳打脚踢,因此被打到头部、双上肢及左鼠蹊部钝挫伤。
对此周男反驳,说这一切都是因为郭男挑衅,骂郭男「ㄅㄧㄠ仔」,是指飙车族的「飙仔」;「没路用」,是要郭男做一些有意义的事,而且诊断书有钝挫伤记载,就应该不是他造成的。
台南地院法官审理时,参考教育部「台湾闽南语常用词辞典」,认为周男骂的「piáu-kiánn」,是指「婊囝」,意思是妓女生的小孩,无疑是公然侮辱,而台语的「飙仔」得念法也不同于婊囝,更没有郭男飙车的纪录,因此不采信周男说词,而「没路用」也是否定他人存在价值的贬抑性言语,而且2人在对话时,郭男音量不如周男,也多次被打断,郭也劝周「大家厝边(邻居)好来好去,没必要这样」、「你也不需要这样」等语试图缓和气氛,难认是主动挑衅的一方,因此依公然侮辱判处拘役15日、恐吓危害安全罪30日、伤害罪40日,合并执行8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上诉后仍被驳回定谳。
此外,郭男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告诉,求偿10万元精神慰抚金,而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周男确实以贬抑社会人格、名誉及恐吓言语侮辱、恐吓,造成郭男心生畏惧,甚至出手打人,审量双方条件后,判周应赔偿郭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