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女友激战小王!他捅死对方辩「义愤杀人」 法官打脸重判13年
新竹一名40岁谢姓男子回家时,发现贾姓女友和杜姓前男友激战,竟持刀刺向对方,导致杜男送医不治;谢男和辩护律师认为案件符合「义愤杀人」,但合议庭认为,贾女并非合法妻子,因此没有「配偶忠诚义务」,不符合义愤杀人的要件,依杀人罪重判谢男13年徒刑。
据《自由时报》报导,40岁的谢男有窃盗及毒品等前科,他2017年8月回到和贾女同租的爱巢时,惊见女友正在和杜男嘿咻,气得他怒吼「给你5分钟穿衣服、穿裤子」;由于谢男曾在附近超商发现两人多次拥吻、牵手,甚至在杜男家抓奸对方发生性行为,因此更是气愤。
「你凭什么碰我老婆?」谢男怒呛杜男后,与对方发生口角。杜男也不甘示弱地说「她是我的人」并拿起水果刀自卫;不料刀被谢男夺走,还反刺到他的腹部,最后送医急救,不治身亡。
谢男的辩护律师以「义愤杀人」当辩护要旨。但合议庭认为,谢男和贾女并不是合法结婚的夫妻关系,没有法律给的「配偶忠诚义务」;另外,谢要求对方两人穿好衣裤,在2分钟后折返,不符合「当场」的条件,认定谢男有罪。谢无力赔偿杜男家属,依杀人罪判处1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