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交往小六女「性欲强」 见面就嘿咻…打野战逼分手炮
▲台北一名男大生与一名小六女童交往,喜欢到三芝名人文物馆打野战。(图/翻摄自Google Map)
台北一名19岁高姓男大生于103年4月间,透过手机交友软体认识一名小六女童,进而与对方交往。没想到,高男的性欲旺盛,每次约会都要「嘿咻」,甚至喜欢到新北市「三芝名人文物馆」前的草地「打野战」;女童不堪其扰提出分手,但竟遭要求做「分手炮」。士林地院一审依奸淫幼女罪判处4年;被告不服上诉,高等法院19日维持原判,仍可上诉。
一审判决书指出,高男与女童透过手机交友软体认识,2人进而交往;但是男方性欲旺盛,每次约会都要求做爱,甚至还会到「三芝名人文物馆」前的草地「打野战」,交往7个月间共发生21次性行为;后来,女童不堪其扰,于去年7月提出分手,竟还遭对方要求「分手炮」。
分手后,高男却还纠缠不休,令女童备感压力,于是向同学透露心事,整起事件才曝光。全案经士林地院审理,被告坦承不讳且获得女童原谅,并替他求情;法官审酌,男子明知对方为未满14岁之幼女,未能克制己身情欲冲动,多次发生性行为,对其身心健全、人格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依奸淫幼女罪判4年;高院19日维持原判,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