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祭祖被拒持斧头砍死哥!71岁弟求交保被打脸 裁定延押2月
▲法官裁定被告高男延押2月。(资料照图/民众提供,以下同)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今年2月初春节前夕,员林市一名71岁高姓男子因返家祭祖与74岁老哥哥起争执,竟持斧头将其砍死、检方依涉家庭暴力罪杀人罪嫌起诉,近日羁押期满,高男以「已认罪,年岁已高、风湿性关节炎致行动不便」,请求以具保,法官认为与刑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现罹疾病,非保外治疗显难痊愈者」不合,裁定自明年1月3日起延长羁押2月。
此起家庭人伦悲剧发生于2024年2月7日下午约4点多,家人听到屋后方传来争吵声,疑似高家弟弟想要入门祭拜祖先,却遭到老哥哥拒绝,2人因此发生争执,哥哥倒卧血泊中,头部有开放性骨折,身上也有多处撕裂伤,伤重不治。
▲警方前往了解案情。
全案列国民法官参审,高男羁押过程中曾以「年事高重听,行动不方便、无逃亡之虞」等等理由提出抗告遭驳回。10月22日延押期满,高男坦承犯行,「我想回家、我为了自我防护,抢夺斧头导致失手伤害到我哥哥,并导致事后他死亡」,法官认为他对案情仍避重就轻,而有相当理由认被告恐有事后畏罪而逃亡的高度可能性,裁定延押2月。
▲住家地面留有死者高男血迹。
高男延押期间即将届满,地院于12月17日召开延押庭,被告及辩护律师以「被告已经认罪,且年届70多岁高龄、健康状况不佳,尤其风湿性关节炎致行动不便,请求以具保方式代替羁押,法官审酌,被告犯后态度及其身体状况,所犯为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为5年以上有期徒刑,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湮灭、伪造、变造证据或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身体疾病也与刑事诉讼法第114条第3款规定不合,因此裁定自2025年1月3日起延长羁押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