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死1岁童「剀剀」求交保 法官打脸冷血保母姊妹...再押2个月

▲涉嫌虐死1岁童「剀剀」的保母刘彩萱(左)与妹妹刘若琳(右)。(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涉嫌虐死1岁男童「剀剀」的冷血保母刘姓姊妹,因起诉后第1次羁押将期满,台北地院日前开庭调查是否延押,姊妹俩与律师都请求交保,愿不相互联系以防串证或接受适当科技监控防逃,检方强调相信2被告想念家人、在押期间过得很苦,但「被害人剀剀再也看不到家人、死前遭遇更加痛苦」,台北地院今(10日)裁定姊妹俩都延长羁押禁见两个月。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刘姓姊妹涉犯最轻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与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从本月(7月)18日起各延长羁押2个月,继续禁止接见通信。姊妹俩被起诉涉犯凌虐儿童妨害身心发展致死等罪嫌,将由素人国民法官参审,订于今年(2024年)9月25日开庭调查。

《国民法官法》规定,国民法官参审个案的被告若在押,须由非承审合议庭法官处理被告羁押、延押程序,以免产生预断。北院本周一(8日)召开延押庭,刘姓姊妹的律师团也以媒体旁听报导、可能使国民法官候选人产生预断、偏见,提前形成对被告不利心证为由,请求不公开审理。

但法官没采纳,谕知维持公开审理接受公众监督,也保障被告受公正审判权利。

律师团主张,检方认为刘姓姊妹有逃亡、勾串灭证等羁押必要性,已因检方完整取证并起诉而都不存在,请求交保,可附加不准姊妹俩联系以防串证,或以适当科技监控防逃等限制。

检方建请延长羁押禁见,表示相信被告很想念家人,「但被害人剀剀再也看不到家人」,检方也相信被告羁押期间过得很痛苦,「可是剀剀死前遭遇更痛苦」,且就是因为本案被告,「剀剀才会身处这种痛苦、无助的恐惧之中」。

本案检方起诉指出,刘彩萱(55岁)与妹妹刘若琳(52岁)都是儿福联盟签约合作的有照保母,刘彩萱去年(2023年)8月间24小时照护儿盟转介的1岁男童「剀剀」,但姊妹俩涉虐打、辱骂剀剀出气,用绳索、布条捆绑剀剀头部与四肢、弯腰对折身体有如虾子,再以口罩、保丽龙遮眼绑在椅脚边。

此外,姊妹俩动辄推剀剀撞墙、罚剀剀裸体站在阳台、墙角等处睡觉,冬天也不例外,还打断剀剀4颗牙,甚至用爬满蟑螂的纸杯装搅碎厨余等物喂剀剀,1天只给1餐仅约半个纸杯分量。

剀剀不堪受虐,加上长期营养不良、缺血瘦弱又感染肺炎,去年12月24日凌晨断气,刘姓姊妹将剀剀送医,被医护人员通报警方揭发姊妹俩冷血恶行,姊妹俩今年初先后到案、被羁押至今。儿福联盟所属1名女社工因涉伪造探访剀剀纪录、另案被送办,儿福联盟也为此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