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死「剀剀」求交保 保母姊妹辩没教战手册只有备忘录

▲涉虐死1岁男童「剀剀」的保母姊妹刘彩萱(左图)、刘若琳(右图)至今仍被羁押禁见。(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涉联手虐死1岁男童「剀剀」的保母姊妹刘彩萱、刘若琳,到案被羁押禁见至今,台北地院今(11日)开庭调查是否第3次延押,刘彩萱的律师团先前2度声请不公开审理被驳,今干脆在庭讯念出与案情有关的讯息内容,被检方请求法官制止,但律师团要求传讯证人查明刘彩萱有无勾串之虞,法官谕知评议后若准许传讯证人,「因时间紧迫,请律师务必配合」。

至于刘若琳的律师主张依检方起诉内容,刘若琳对于剀剀伤重致死的「犯罪嫌疑不重大」、不足以证明刘若琳与刘彩萱构成共同正犯,加上检方所称涉及勾串的「教战手册」,内容为刘彩萱纪录照顾剀剀的亲身见闻,并非提供问答应对范本,也跟刘若琳无关,请求法官准许交保、限制住居或任何科学防逃手段,停止羁押。

▲涉虐死1岁男童「剀剀」的保母姊妹刘彩萱(左图)、刘若琳(右图)至今仍被羁押禁见。(资料照/记者刘昌松摄)

刘氏姊妹今年(2024年)初先后到案,均被羁押禁见,起诉后接押至今,因第2次延押押期将在本月(18日)到期,法官今下午开庭调查。先前2次延押庭,姊妹俩律师团均不公开审理,以免大众未审先判、对刘氏姊妹产生偏见,但法官都没准许。

刘彩萱的律师团今不再要求不公开审理,但表示刘彩萱事发前多次私讯社工、家人抱怨「剀剀」很难带、她心力交瘁,律师团并当庭念出部分讯息内容,检方立刻请法官制止律师团在延押讯问程序透露实体案情,批律师团「是否不公开审理跟是否恣意揭露案情,是两回事!」

刘彩萱的律师团稍微收敛,仍争执法医解剖报告记载不详尽、法医研究所拒绝提供「显微镜观察」、「切片样本」等攸关鉴定是否正确的资料,加上「已无尸体可重新检视」,请求法官勿将「剀剀」的验尸报告,列为审酌是否延押的证据。

此外,刘彩萱的律师团主张检方提出1纸「教战手册」举证刘彩萱有勾串之虞,检方并指刘彩萱丈夫从个人手机删除这份「教战手册」,显有灭证事实,但这份所谓的「教战手册」,是刘彩萱到案前为咨询律师、寻求法律扶助的「备忘录」,内容记载刘彩萱照顾「剀剀」的亲身见闻。

▲台北地院先前审理保母姊妹刘彩萱、刘若琳涉虐死1岁男童「剀剀」,法院外有人举标语声讨刘氏姊妹。(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律师团认为,若这份「教战手册」不算证据,即使删除又有什么问题,若属于证据,应讯问刘彩萱丈夫为何删除,至于刘彩萱家人要家里的外籍看护「不知道就说不知道」、别穿凿附会,以免造成无谓困扰,并非意图串证,不然可传讯刘彩萱丈夫等证人作证,再决定是否延押。

刘若琳的律师团呼应刘彩萱律师团的主张,表示检方提出的「教战手册」并没标明这4字,内容也非指点应答技巧,更与刘若琳无关,不能做为刘若琳有勾串之虞的证据。

刘若琳的律师团主张,检方没起诉刘若琳参与捆绑「剀剀」犯行,无从证明刘若琳是刘彩萱的共同正犯,对于「剀剀」伤重不治的结果,刘若琳「犯罪嫌疑不重大」。

检方认为法官可依现有卷证判断有无延押必要,不必传讯证人,并强调本案起诉刘若琳所涉犯行,远超出律师团庭讯所说的范围,至于刘氏姊妹有无勾串之虞,不以手写内容有无标明「教战手册」4字为限。法官谕知评议后决定是否传讯证人,会在押期届满前裁定是否延押。

现年55岁的刘彩萱与53岁的刘若琳,均为儿福联盟签约合作的有照保母,刘彩萱被控去年(2023年)8月间受儿盟转介、24小时照护「剀剀」,涉与刘若琳联手捆绑、虐打「剀剀」,且1天只给1餐少量劣质食物,造成「剀剀」遍体鳞伤又营养不良,去年12月24日在家断气、送医不治。

医护人员通报警方揭发刘氏姊妹冷血恶行,台北地检署今年(2024年)4月起诉2人涉犯凌虐儿童妨害身心发展致死等重罪,批2人犯行「令人发指、人神共愤」,列为北院国民法官参审案件。

此案情节引发公愤,先前北院开庭时,还有人在法院外举布条,痛骂刘氏姊妹「虐童人魔罪大恶极」、「恶魔保母」等语。刘氏姊妹声请不采行国民法官参审,上月(10月)9日已被北院驳回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