剀剀案社工包庇保母 遭求处重刑

台北市刘姓保母受儿福联盟委托照顾1岁大男童剀剀,去年12月却涉嫌与胞妹凌虐男童致死。图为检警今年3月将儿盟29岁陈姓女社工(中)带回调查。(本报资料照片)

北市1岁10月大男童「剀剀」去年12月遭刘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台北地检署查出,认为儿童福利联盟陈姓女社工明知剀剀多次出现异常状况,却未依规定详实记录身心状况,甚至帮保母找借口,错失另行安置保护机会致遭虐死,事后还与儿盟讨论增补修改工作纪录,误导检警办案,检察官27日侦结依伪造文书、过失致死罪起诉陈女,并以她犯后态度恶劣,饰词狡辩、藏匿证据干扰办案,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起诉书指出,依儿盟规定,陈女为剀剀主责社工,每月至少需家访1次,若孩子怕生、较难照顾,须视需要增加次数;刘姓保母去年9月、10月曾告知陈,感觉剀剀很难带,怕迟早出事,盼送回儿盟或交由专业人士托育,剀剀外婆也希望陈女多加访视关心。

但陈女未增加家访次数,仅在去年9至11月访视3次,且访视发现剀剀有大面积瘀伤,却未检视托育状况,也未依规定要求与刘女共同完成宝宝成长月纪录,片面听信保母借口,把凌虐受伤成因归责剀剀。

第2次访视发现剀剀神情惊恐甚至掉牙、秃发等,仍未即时告知剀剀外婆,还称保母很有爱,指剀剀头部瘀青是在公园跑步自撞,身形消瘦是因天气变化致过敏不舒服、没食欲。

检方认为陈女明知剀剀已符合12项儿少虐待临床指标内容,却推责给先前的周姓保母照顾不周,错失另行安置保护机会,致剀剀遭刘姓姊妹虐死。

另陈女因未按时制作工作处遇纪录,即与儿盟社工及总督导商讨如何应付检方调查,并在儿盟社工内部群组讨论增补、修改工作处遇纪录,甚至在剀剀死后,制作纪录和「请保母协助提供案童近期照片已和案外祖母分享近况」等不实内容给检警,显无悔意。

社工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吴玉琴认为,是保母让儿童致死,陈女未能及时警觉确有疏失,但未严重到构成过失致死、伪造文书罪,这是「难以承受之重」。台北市社会工作人员职业工会也认为,司法界不了解社福体系运作,呼吁法官审理时应邀具社福实务经验人员担任专家证人。

卫福部社工司表示,尊重司法审查结果,各界对社工期待高,但也要体谅社工面临诸多挑战,社工司也会检讨制度面,维护社会安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