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剀剀案」冷血保母姊妹拒国民法官参审 北院驳回确定
▲「剀剀」的声援者在台北地院开庭时于场外举标语,痛骂涉案的冷血保母刘彩萱、刘若琳「虐童人魔」等语。(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涉联手虐死1岁男童剀剀的北市保母姊妹刘彩萱、刘若琳,被起诉后声请不采行国民法官参审,主张本案备受瞩目,侦办过程经媒体大量报导,造成可能被选任为国民法官的素人极易产生偏见、使审判出现偏颇,台北地院今(9日)裁定驳回刘氏姊妹的声请,确定仍将由国民法官参与本件审判。
北院裁定理由指出,本件案情涉及儿童死亡,社会各界对于儿童照护、身心健全发展、是否有遭虐待等重要议题均高度关注,也与政府对于儿童托育政策、照护政策等公共事务领域习习相关,实非公益性低的案件。
▲遭虐死的男童剀剀生前照片。(图/家属提供)
裁定理由指出,北院过往行使审理国民参与审判案件,候选国民法官因新闻报导而知悉相关案件内容者,实属少数,且经选任后的国民法官、备位国民法官,无论于审理期日或评议程序中,均能确切遵守审判长于审前说明或审理中所为各项诉讼指引,仅以审理期日经合法调查的证据作为认事用法基础。
裁定理由指出,在没有明确至有客观具体事实存在下,难以因相关新闻报导及网路留言,就认定本案已达《国民法官法》第6条第1项所称「有事实足认」国民参与审判有难期公正之虞,所以驳回刘彩萱、刘若琳姊妹此项声请,不得抗告。
▲涉联手虐死1岁男童剀剀的保母姊妹刘彩萱(左)与妹妹刘若琳(右)。(资料照/记者刘昌松摄)
检方起诉指出,刘彩萱(55岁)和刘若琳(53岁),都是儿福联盟签约合作的有照保母,刘彩萱去年(2023年)8月间受儿盟转介,24小时照护「剀剀」,但姊妹俩涉捆绑剀剀塞进水桶、逼剀剀长时间裸体罚站,连冬天也不例外,还要剀剀站着睡觉、动辄打骂,吓得剀剀直发抖。
刘氏姊妹更拿爬满蟑螂的纸杯装搅碎厨余等物喂剀剀,1天只给1餐、仅约半个纸杯分量。剀剀长期受虐又营养不良,不仅四肢变形、全身遍布新旧撕裂伤和瘀伤,还被打断4颗牙,因缺血瘦弱加上感染肺炎,去年12月24日凌晨断气,刘女2人在家发现剀剀无意识,紧急送医仍回天乏术。
医护人员惊觉剀剀伤势有异,通报警方揭发刘氏姊妹冷血恶行,刘氏姊妹今年(2024年)初先后到案、均被羁押禁见至今,2人都否认虐童与意图杀人,检方斥2人「令人发指、人神共愤」,起诉2人涉犯凌虐儿童妨害身心发展致死等罪嫌。
▲涉联手虐死1岁男童剀剀的保母姊妹刘彩萱(左)与妹妹刘若琳(右)。(图/记者黄克翔摄)
本案虐童情节引发大众关注与公愤,起诉移审北院列为国民法官参审个案,刘氏姊妹的辩护律师团替2人声请交保被驳回,再声请不采行国民法官参审,指称检方侦办期间泄密操纵舆论,透过媒体加油添醋报导,造成大众对刘氏姊妹产生偏见。
律师团批检方违反「侦查不公开」规定、挑战《国民法官法》禁止造成法官预断的规定,难以期待本案能有公平审判,因此主张检方本案起诉不合法、「应不受理判决」,不然也应不采行国民法官参审、以免素人国民法官看过本案错误报导内容而心证偏颇。
检方回酸辩护律师团「似乎小看素人国民法官的独立思辨能力」、「难道被媒体报导过的刑案,就不能起诉、不能审判?」何况本案无论素人国民法官是否参审,原则都要公开审理,尤其虐童议题受大众关注,公开审理有助于防止再出现下一个被害人。
辩护律师团也声请若仍维持国民法官参审、应不公开进行本案准备程序,以免媒体加油添醋报导,使可能被选任为国民法官的素人先入为主。
北院今裁定一并驳回,理由为国民法官相关规定,进行准备程序并无说明证据内容的必要,依现阶段诉讼程序,难以因为本案媒体或旁听开庭民众众多,就认为可能导致证据内容遭报导披露、而有必要不公开进行准备程序,此部分裁定同样不得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