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死男童「剀剀」保母姐妹 北院裁定延押两个月
保母刘彩萱。(图本报资料照)
1岁10月大男童剀剀遭刘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台北地检署认为保母姊妹动辄打骂、裸体罚站、身体塞入水桶,每天仅以爬满蟑螂的纸杯装厨余、烧焦物喂食1次,致剀剀被照顾不到3个月,体无完肤,送医前死亡,依妨害幼童自然发育等罪起诉姊妹2人。台北地院今(10日)认定两人犯最轻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裁定两人延长羁押禁见2个月。
起诉书指出,剀剀母亲涉案遭收押,但因身怀六甲获释,产下剀剀后未到案遭通缉,剀剀外婆无力扶养,去年8月与儿盟签署托育委托书,儿盟以每天1000元雇请签约的刘姓保母,自去年9月1日起在其北市文山区住处全天候照顾剀剀。
保母刘彩萱与其妹刘若琳,以剀剀不听话为由,捆绑他全身,将其身体对折,塞入水桶或杂物堆。刘女命剀剀长期于阳台、屋内角落裸体罚站至睡着方式凌虐,剀剀若不从,即以脚踹殴打,辱骂「机掰」,致剀剀畏惧颤抖,且因长期捆绑造成四肢变形。
刘女还用爬满蟑螂之纸杯,盛装不新鲜的厨余、烧焦物喂食,甚至1天只提供1餐约半个纸杯的冷冻泥状绞碎物给他吃,致剀剀长期营养不良、缺血并感染肺炎。
两人移审台北地院后继续收押禁见,法院8日就是否延长羁押禁见开庭调查,两女都认为没有延押必要。法官庭末谕知这对姊妺是否延押禁见,待合议庭评议后再做决定。
台北地院今(10日)认定两人犯最轻本刑10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之虞、有勾串共犯或证人之虞,裁定两人自7月18日起延长羁押禁见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