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子大桥「5对5大乱斗」10滋事者遭逮 法院判决出炉

社子大桥大乱斗 ,10滋事者判决出炉。(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11月北市社子大桥下,发现5打5大乱斗,士林分局陆续将滋事的众人带回,查出是22岁蔡男与21岁郭女分手后,因感情纠纷互相放话,才会揪众输赢,士林地院审理后,判处带头、动手的10人40天至6个月有期徒刑,均可易科罚金,缓刑者另需接受8小时法治教育。

判决指出,蔡、郭2人分手后心有埋怨,各自放话引发事端,最后相约2023年11月27日深夜11时,在社子大桥下谈判,事发时双方各有5人,一言不和开始大打出手,士林警方到场时先逮捕7人,另在车内发现K他命、球棒及刀械等证物,逃离的3人事后也被传唤到案。

士院审酌,蔡、郭聚集3人以上,实行暴力威胁,造成公众恐惧,对社会秩序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考量10人均坦承犯行,具有悔意及态度良好量刑,其中蔡男、郭女均为首谋,各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另接受8小时法治教育。

其余动手者分别判处拘役40天至6个月徒刑,均可易科罚金,查扣的3支球棒、1把西瓜刀、1支白铁棍宣告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