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皮夹不还A走900元 男子惨了!判罚5000元
吴男捡到皮夹不还A走900元,遭法院判罚5000元,可易服劳役。(AI生成图)
高雄市一名吴姓男子,2023年8月3日下午5时许,在一处骑楼的椅子上,发现1个皮夹,在现场观察一阵子后,见到没有人来拿取,便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取出皮夹内的现金900元,其余物品则随手丢弃。蔡姓男子想到将皮夹遗落在该处,遍寻不着之际就报警处理,吴男则被依侵占罪嫌送办。
法院审理, 蔡男主张皮夹内现金有1700元,但是吴男予以否认,并与蔡男各执一词,因无其他事证可以佐证,依罪证有疑利归被告的刑事证据原则,仅能认定蔡男损失现金金额为900元。
法官审酌,吴男拾获他人财物,未主动交由警方处理,反而将之侵占,徒增蔡男寻回财物之困难,损害他人权益,所为实属不该;但念吴男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侵占部分财物(现金60元)经扣案并发还由蔡男领回,堪认犯罪所生之危害已稍有减轻。
日前依法判决,吴男依犯侵占离本人持有之物罪,处罚金新台币5000元,如易服劳役,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