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男家中DIY被罚5000元!法官:惊吓到路人了
▲曾男在家中窗边DIY自慰,被依公然猥亵罪判处5000元罚金。(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
新北市新店58岁曾姓男子在家中的窗边自慰,被路人拍照后检举。法官认为,曾男有公然猥亵的犯罪纪录,因此依公然猥亵罪判处5000元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曾男2019年11月25日上午8时50分许,在靠近马路的2楼住处窗台边,将窗帘、窗户全开后自慰,一名单姓民众路过时目睹,吓得拍照报警。
法官认为,曾男在窗台边的猥亵行为,造成路人惊吓与困扰,破坏社会秩序及善良风俗,所为实有不该,且曾男过去有公然猥亵的犯罪纪录,可见未能记取教训谨慎行事。
法官表示,曾男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警询时自述从事营造业、家庭经济状况勉持及国中毕业程度等一切情状,依然猥亵罪判处5000元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