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生携玩具枪旁听上课吓坏同学 法官裁罚8000元

黄姓男大学生携带仿真瓦斯玩具枪到学校课堂旁听,被台南地方法院依社维法裁罚8000元。(本报资料照片)

黄姓男大生携带仿真瓦斯玩具枪到台南市某私立大学课堂旁听,同学发现通报教官,事后教官向警方报案,黄男到案后主动交出2把玩具枪,被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移送台南地方法院裁罚。尽管2枪送验均无杀伤力,但法官仍以黄男没有正当理由携带类似真枪的玩具枪,有危害安全之虞,裁罚8000元,此案仍可抗告。

裁定指出,今年10月26日下午4点多,黄男携带类似真枪的玩具枪前往台南市某私立大学课堂旁听,造成校园内学生恐慌,经学生将此事通报校方教官后,教官于10月29日前往辖区派出所报案。

警方同一天通知黄男到案后,对方坦承犯行,并主动交付2把仿真玩具枪,含弹匣2个及BB弹17颗,讯后依违反社维法移送台南地院简易庭审理。

扣案的瓦斯枪经台南市警察局气体动力式枪枝动能测试结果,1把无法发射5.5mm铁珠BB弹,另1把虽可发射5.5mm铁珠BB弹,但2把枪都无法贯穿监测板(单位面积动能未超过16焦耳/平方公分),并无杀伤力。

法官认为,黄男持类似真枪的玩具枪,外观与真枪无异,试射结果虽都没有穿透铝板,但其中1把枪枝已足以使铝板凹陷;同时,此案查获当时,并非特定室内靶场或户外练习场的营业时间及地点,黄男持有类似真枪的瓦斯枪2把,显然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

法官审酌,黄男目前大学在学中,他携带仿真玩具枪的行为,对社会造成潜在危害,有危害安全之虞,但念在没有其他非法用途,且行为后坦承等态度,裁罚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