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路边设导航被罚3000元 她问:要老女人夜宿车内?法官这样回

北市一名妇人路边设导航,却被认定边开车边用手机遭罚3000元,她不服提行政诉讼胜诉。(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北市名1名63岁黄姓妇人,被员警认定边开车边用手机,当场开罚3000元,妇人认为自己是停在路边设定导航,对罚单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还当庭法官表示「设置导航回家有错吗,难道要一个老女人夜宿车内回不了家?」。士林地院审理勘验采证光碟,认定黄妇驾驶车辆原本是「临时停车」,经员警上前指引才缓慢前移,既然是临时停车,就没有边开车边使用行动电话情况,判黄妇胜诉,撤销该张罚单。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事情发生在去年10月11日19时41分许,南港派出所员警行经市民大道8段与兴华路处,认定黄妇边开车边使用手机,依违反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开单举发,由台北市交通裁决所对黄妇开罚3000元。

黄妇不满提起行政诉讼,她向法官辩称,当天是将汽车停再路边设置导航,没有造成交通不便与安全,可查通联纪录证明时间点有导航到民权西路捷运站。更说「员警应要明辨是非,任意开罚单几个字就罚锾3000元,开罚单也要合情合理人民才会服气。」。

黄妇表示,自己63岁有老花眼,看手机需戴老花眼镜始能看清画面;但开车行驶中无法戴老花眼镜,否则会看不清楚路况,所以行驶中与滑手机是两件事,不可能同时进行。

她解释当晚是开车送北上参加喜宴的同学到南港车站高铁回高雄,她停下来让同学下车,之后就导航要到民权西路捷运站,没有行驶中,但员警过来就指控她边开车边用手机,她不断向员警解释,没想到员警竟向她说「再开一张。」

黄妇更无奈说:「设置导航回家有错吗,难道要一个老女人夜宿车内回不了家?这是法律吗?3000元对一位没工作的老女人来说不是小事。」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