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停设导航罚3千⋯喊冤遭警呛声!妇傻眼:难道要老女人回不了家?

黄妇临停设置导航,遭警方开罚3000元,不服提告。(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

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63岁黄姓妇人去年10月11日晚间7时许吃完喜宴,载友人南港高铁站搭车时,遭警方举发开车用手机,开罚3000元。黄妇不服,认为她老花眼不可能边开边用手机,况且当时是临停设置导航,直到警方指引她才会缓速开车前进。对此,士林地院勘验相关画面后,采信黄妇说词,撤销罚单,可上诉。

判决指出,黄妇主张,她现年63岁,有老花眼,看手机须戴眼镜才能看清画面,开车时无法戴老花眼镜,否则会看不清路况,因此开车、滑手机两件事不可能同时进行;事发当天,她参加喜宴后,开车载送友人至南港车站搭乘高铁,与一排车一起停下,让友人下车,随后便设置导航准备前往民权西路捷运站。然而,停靠在路边、未行驶状态下设导航,员警却上前认定她开车用手机,且听到是「设置导航」后,反倒补一句「再说,再开一张(罚单)」。

黄妇说,「试问设置导航回家有错吗,难道要一个老女人夜宿车内回不了家?这是法律吗?3000元对一位没工作的老女人来说不是小事」,因此提告要求撤销罚单。

南港派出所则辩称,当时举发员警因看到黄妇一边开车、一边使用手机,有妨碍驾驶安全之行为,且车辆移动,因此全案举发无误。

对此,法官勘验案发监视器画面,黄妇当下确实临停在路边,直到警方上前才缓速前进,此外即便黄妇友使用手机,也是在临停状态,非行驶道路期间,因此无从认定黄妇有违反「汽车驾驶人行驶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进行有碍驾驶安全之行为」,最终撤销罚单,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