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滑手机 学童溺水亡 8人判刑

中市后里区1家补习班在3年多前带学童到游泳池户外教学,发生12岁男童溺毙意外,台中地院依过失致死等罪,判泳池陈姓负责人等8人徒刑1年8月至6月不等。图为示意图,与本案无关。(本报资料照片

台中市后里区一家补习班,3年多前带学童到游泳池戏水,因老师池边低头手机、游泳池主任又调1名救生员离开现场,造成12岁郑姓男童溺水8分钟后才被发现救起,送医后因脑死成为植物人,不幸在2年前去世。台中地院28日依过失致死等罪判泳池陈姓负责人1年8月徒刑、主任和救生员等5人则判刑6月至1年6月不等、2名老师均判刑8月。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补习班张姓班主任及陈姓导师2017年7月13日下午1时许,带十多名学童到游泳池户外教学,张主任及陈老师均未下水,在岸上孩童18公尺远处滑手机,偶而抬头查看,未全程注意泳池内孩童安全。

现场原本安排4名救生员,但泳池王姓主任临时将1名救生员调去修马桶,也未告知其他救生员画分责任区域,当12岁郑姓男童不慎跌入深水区载浮载沉、挣扎之际,老师及现场3位救生员并未在第一时间察觉,直到其他学童发现才告知救生员。

检警勘验泳池监视画面发现,郑童在下午2时31分跌入深水区慌乱挣扎、2时34分已无力挣扎,下午2时38分有学童发现告知救生员下水把郑童救起,已距落水达8分钟之久,经抢救后送医,郑童呈现脑死状态

检方侦结后依业务过失致重伤害罪将泳池业者及补习班老师等8人起诉。郑童送医治疗,不幸在2019年3月4日过世,郑父悲恸指出,该照顾的老师、该救生的救生员严重失职,「大人们的过失,害死一个可爱无辜的孩童」。

台中地院审理期间,仅1名救生员认罪,因郑童过世,法官改依过失致死等罪,判泳池陈姓负责人等8人6月至1年8月不等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