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路肩放鞭炮吓人 国道警将开罚3–6千

驾驶经过时忽然有疑似鞭炮冲向道路中间,驾驶立即减速闪躲,造成惊吓。(简铭柱翻摄)

国道第一大队汐止分队长陈孟宏说明。(简铭柱翻摄)

25日晚间9点许国道1号中山高速公路南下3.4公里处,有1名驾驶开车经过,发现路旁有1辆小客车停放路肩,驾驶经过时忽然有疑似鞭炮冲向道路中间,驾驶立即减速闪躲,造成惊吓,事后驾驶将行车纪录器PO网。国道公路警察将依法开罚3000至6000元。

国道警察表示,案件发生在25日晚间9点许,于国道1号南下3.4公里处,经查一名驾驶不明原因停于外侧路肩,疑似点燃鞭炮导致往来民车减速及闪避,造成用路人的危害,警方已积极调阅影像,通知该驾驶人到案说明,其违规停车部分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1项8款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疑似点燃鞭炮致生往来民车危害之部分将于通知到案后,依公共危险罪函送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