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开放路肩时段 违规变换车道开罚4千元

新北市裁决处提醒,开放路肩时段如非往交流道出口,必须在距离终点上游500公尺前驶回主线,否则违反路肩行驶规定就会开罚4000元。(新北市裁决处提供)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决处统计,去年1月至12月行驶高速公路违规使用路肩共有7568件;裁决处长李忠台表示,民众常误以为开放路肩时,只要打方向灯就可以随意变换车道回到主线路段,提醒驾驶人,如不打算于下一个交流道驶出,应于看见「前方路肩通行,禁止变换车道」告示黄牌标志时,就要变换至主线车道,以免违规受罚。

裁决处表示,日前有驾驶人于开放路肩行驶时段在终点上游500公尺后,因变换回至主线车道,而遭后方车辆检举;驾驶人强调该处为穿越虚线,可以变换车道,因此提起行政诉讼。经法院勘验发现,该车于路肩通行终点标牌后,才变换车道至主线车道,违反国道主线实施开放路肩作业规定,因此判决败诉。

裁决处表示,开放路肩时段如非往交流道出口,就必须在距离终点上游500公尺前驶回主线,若驶过「禁止变换车道」标志后(路肩通行终点前500公尺处),是不可以再变换至主线道,必须继续行驶至交流道出口后驶出,否则违反路肩行驶规定就会开罚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