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美开跑车帮救护车开道? 国道警:违规最高可罚15600元

网美说自己在引导救护车,自以为正义影片被转传到《爆料公社》,引发网友炮轰,国道警察也认证网美作法已违法。(翻摄自《爆料公社》∕吕妍庭嘉义传真)

网美说自己在引导救护车,自以为正义影片被转传到《爆料公社》,引发网友炮轰,国道警察也认证网美作法已违法。(翻摄自《爆料公社》∕吕妍庭嘉义传真)

一位网美在社群网站PO出影片,当时网美驾车行经国道1号彰化至嘉义时,后方有1辆救护车,网美鸣喇叭催促前车让道,网美还说自己在引导救护车,自以为正义影片被转传到《爆料公社》,引发众多网友炮轰,国道警察也认证网美作法已违反多条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最重可吊销驾照。

该网红与友人当时驾车行驶在救护车前方,影片中,网美说:「我后面有救护车,我现在在引领救护车,我的速度比救护车还快。」友人还形容她的行为是「日行一善」,事后救护车闪灯切到外车道,直接快速开离,而网美也在IG限动表示,当天自己在远处看到救护车时就先礼让了,因为有其他车辆在救护车前方不让道2分钟以上,自己才过去按喇叭。

网美的作法不但网友不苟同,第4公路警察大队检视影片后,指网美驾驶的蓝色小客车,自称在为救护车开道,以按鸣喇叭及紧跟前车方式要求前车让道,其驾驶行为已违反道交条例。

国道警解释,网友违法行为分别是不立即避让救护车,依道交条例第45条第2项规定,可处3600元罚锾,并吊销驾驶执照;密集按鸣喇叭迫使前车让道,违反道交条例第33条第1项第14款,可处3000至6000元罚锾;未保持安全距离,依道交条例第33条第1项第2款规定,可处3000至6000元罚锾。

国道警方表示,该案未接获民众检举,如接获检举将依规定审核查处,并借机呼吁用路人遇救护车立即避让即可,不得主张道路优先权替其开道,如有违规也会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