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妇称无法开车戴老花眼镜滑手机 法官明辨是非撤销3000元罚单

黄姓妇人否认一边开车一边使用手机,不服员警开除的罚单,请求法院撤销,法官勘验光碟认同妇人所说,判决黄父胜诉。(图:本报资料照)

北市黄姓妇人将车辆停靠路边,设定导航返家却遭员警误行驶中使用手机,她认为员警弄错,声称员警要明辨是非、人民才会服气,请求士林地院撤销罚单,法官勘验录影画面,认为柏油路上写着「公车停靠」,显示黄妇车辆并非在行驶道路时使用行动电话,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要件不合,判决黄妇胜诉,可上诉。

去年10月11日晚间7点多,63岁黄妇参加喜宴后,开车送朋友南港高铁站下车,并在市民大道8段与兴华路附近,停靠在路边设定导航,却被南港警分局员警盘查,员警认定车辆在移动,依「汽车驾驶人行驶道路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动电话进行有碍驾驶安全的行为」,开出3000元罚单。

但黄妇声称,她有老花眼,需要戴上老花眼睛才能操作手机,因而停靠路边,不可能一边操作手机一边开车,员警开单要明辨是非,人民才会服气,如果连停在路边,设定导航返家都不行,「难道是要一个老女人夜宿车内回不了家?这是法律吗?3000元对一位没有工作的老女人来说不是小事」。

法院勘验影片,发现黄妇车辆停靠路边,是因员警盘查引导才往前移动,并非行驶道路中,且有影响行车安全,与法条规定要件不符合,撤销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