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停骑楼一次收17张罚单 「角度都一样」法官霸气全撤销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基隆李姓男子多年来都将机车停放在住家骑楼,没想到去年7月被人检举竟然一次收到17张罚单,罚锾金额总计1万200元,他不服一状告法院。基隆地院法官检视检举人录影光碟,发现这17次的停车画面位置完全没有变动,基于一行为不二罚的原则不能给予多次的处罚,因此裁定撤销所有罚单。

李男提到,他是住在一栋7层楼公寓大楼是在民国82年6月26日以土地作为基地市府申请建筑,按照当时的建筑法规建蔽率为6成,留有未建筑的法定空间是4成,骑楼属于一楼住户所有并登记产权,与一般开放公众通行的人行道状况不同,他多年来都把机车停放在大楼的法定空地上,结果却一次收到17张罚单。

▲李男不满一次收到17张罚单,气得提告请求法官全部撤销。(图/翻摄自Google地图

「我平常都在外地工作,那段期间没有用到那辆机车,被举发期间就一直停在那里。」李男强调,警察依据民众录影就判定他违规,还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连开17张罚单,虽然一张仅裁罚600元,但怎么可能让人信服,这才决定提告请求撤销所有罚单。

对此,交通部公路总局台北市监理所人员反驳,李男的机车明显是违规临时停在骑楼,骑楼本来就具有供公众通行的性质,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举发开罚并无不妥。

▲除了停车问题外,也有人会在骑楼摆摊卖东西。(图/记者屠惠刚摄)

基隆地院法官检视检举人的行车纪录器录影光碟,发现里头的17个档案确实有拍到李男的机车斜斜地停在骑楼处,车头朝向公寓的大门车尾则朝向大马路,与两旁道路各呈现50度、30度左右的夹角,附近地上还有红色实线,加上该骑楼属于开放空间也没有围墙围篱等物区隔客观上属于「专供行人通行之骑楼」,也就是所谓的人行道,依法确实禁止临时停车及禁止停车场所

不过,法官也发现这17个档案中李男的机车停放位置完全相同,显然是没有驶出后再重新停入的状况,且检举的停车画面最早是106年7月28日上午8点10分,最晚则是同年8月26日下午2点24分,算一算光是在1个月内就密集开罚17次,有违一行为不二罚的原则,因此准许撤销这17张罚单,至于违规的部分再由台北市区监理所另行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