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停住家楼下遭检举2次罚4800元 「一张照片」让骑士输了

记者黄翊婷新北报导

黄姓男子去年8、9月间被人检举「并排停车」两次,分别收到两张罚单总计罚锾4800元,他不满只是将机车停在住家下方的社区共同停车处,却莫名挨罚,愤而提出行政诉讼,希望撤销原处分,但最后并未获得新北地院法官采信,吞下败诉。

黄男将机车停在社区住户共同停放车辆地方,却遭检举两次,挨罚4800元。(示意图/记者黄翊婷摄,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判决书中提到,黄男2020年8月19日被检举并排停车,警员认定违规属实,于是填单举发;同年9月17日他又被检举违规停车,这次执勤警员亲眼目睹认定违规,再次填单举发,总计罚锾4800元。

黄男不满挨罚并提出行政诉讼,他强调,警员告发并排停车红单,是依据《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56条2项,并排停车是指在道路并排违规停车,妨碍他车通行,「但我的机车所停放的位置是在住家下方,这块土地是社区共同停放车辆的处所」,怎么算是违规,因此提告希望撤销原处分。

▲《道路交通处罚条例》第56条条文。(图/翻摄自法务部全国法规资料库

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决处则表示,并排停车的处罚是为了避免驾驶人贪图便利并排停车,导致车道宽度缩减,进而影响其他驾驶人,甚至可能会因为视线受阻而发生车祸;在检举照片中,黄男的机车的确停放于另一辆汽车的左侧,符合并排停车的违规事实依法开罚并无不妥。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双方争执的部分是「停车地点」是否属于道路养护范畴,经新北市板桥区公所回复,该巷道沥青路面及排水侧沟等道路附属设施,均由板桥区公所养护,加上该巷道并未设置围篱,也铺有柏油路面,可供不特定多数人或车辆通行,当然属于《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条第1款所称之道路,机车依照规定也不得在此地并排停车,最终不采信黄男的说词,裁定驳回告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