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女友提分手盗IG贴坏坏照 男友遭求偿80万喊穷「我深爱她」
在网路公司任职的阿臣(化名)因为生女友美美(化名)的气,2018年10月间将两人的亲密影片传给女方前男友,一个月后又侵入对方的INSTAGRAM(IG)帐号张贴不雅照片,最后反而害自己被提告求偿80万元。新北地院法官考量到美美受到严重打击,需要到精神科就诊,最后判阿臣应赔偿3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美美和阿臣在交往期间因为细故起争执。(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美美在判决书中提到,两人原本是男女朋友关系,2018年10月间阿臣把含有裸露下体画面的照片传给前男友,严重侵害她的隐私权,一个月后提出分手,没想到竟然又透过LINE传送上述不雅照片并威胁,「想(让)影片给大家看是不是」、「因为刚刚叫妳发誓妳不会认识别人,妳不发誓我现在用命令的」、「去哪报备、睡觉报备、密码不要改、定位不要关、礼拜六来找我删一个、我要看荧幕录影就要录,同意吗?」
美美收到这些威胁讯息反而心生畏惧,结果当日晚间阿臣就偷偷侵入IG帐号,再把两人的坏坏照片PO上网,不少朋友都看到了,让她身心严重受创,由于男友至今都没有道歉,不得已才决定提告求偿80万元,算是替自己讨个公道。
▲阿臣辩称是因为太爱美美,才会失控做出这些行为。(示意图/123RF,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对于女友的指控,阿臣虽然没有在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但他提出书状声明,坦承的确有做出上述行为,「我是因为深爱她,急着想挽回我们之间的感情,一时情绪激动才会失虑,事后也相当后悔」,但是美美要求的赔偿金额太高,实在无力负担,如果是在能力范围内,他愿意赔偿15万元。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阿臣只是因为细故生气,就用讯息恫吓美美,又在网路上散布不雅照片,甚至侵入社交媒体帐号,导致女方大受打击,至今仍得到精神科就诊,衡量双方身分、地位、经济收入等因素,最后判他应赔偿35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