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女厕内闲晃吓坏女客 男保全遭开除提告求偿遭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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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姜姓男保全员自称尿急,跑到女性洗手间如厕与逗留,前往购物之女性客户如厕时发现,当场受惊吓而奔逃,姜男离职后主张公司违法解雇,提告求偿1000万元并要求复职,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认定姜男自请离职,判他败诉、驳回请求。可上诉。

姜男表示,他被公司派驻百货公司执行保全勤务,每月工资3万4000元,但公司却在2019年12月27日无预警且不附理由违法解雇他,他主张雇佣关系应仍存在,公司应按月给付薪资,并赔偿他名誉权及工作权受侵害之精神慰抚金1000万元。

保全公司解释,姜男因连续数日不服从物业管理规范规定,常与其柜位管理代表发生冲突,遭百货公司投诉,公司予以「警告一次」惩处后,他值夜班保全勤务时,明知男性洗手间设在2楼且可完全正常使用,却故意搭电梯进入3楼女性洗手间如厕与逗留。

保全公司说,当时前往购物之女性客户如厕时发现,当场受惊吓而奔逃,随即向专柜人员检举投诉,公司主管到达中控室调查后,姜男当场表示「不回来了,不做了,你找我我也不会回来了」已明确表意终止双方劳动契约,公司并无违法解雇。

历审认定姜男说他内急忍不住看到厕所就往里面冲,也坦承案发后向主管表示不做了,且第二天未再上班,他当时确有自请离职,向保全公司为终止劳动契约之意思表示,驳回姜的请求,败他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