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车违停巷口 他气炸一天拍一张照检举 14罚单全成立了
苗栗一名男子习惯将车停在自家巷口中,惨遭邻居每日检举一次,在短时间内累计收到14张金额900至1000元不等的罚单。(示意图/Shutterstock)
苗栗一名冯姓男子在自家巷口停车,岂料,今年却陆续收到共计14张违停罚单,违规日期为3月29日至4月13日,几乎每一天都被检举,冯男愤而提起行政诉讼。苗栗地院认为,冯男的确违停,且每单检举时间均间隔2小时以上,最终驳回冯男上诉,因此14张罚单全数成立。
苗栗一名冯姓男子在自家巷口停车一连收到14张违停罚单,违规日期为3月29日至4月13日,几乎每一天都被检举。(翻摄司法院网站)
判决书指出,家住苗栗的冯男主张,他习惯将汽车停放在自家巷弄前,而该巷道并未画设黄线、红线,他判断并不影响行人与来车才选择停放于该处,且苗栗市区晚上10时之后,路上就鲜少有车辆通行,而他遭检举的时间都是凌晨时分,难认他真的妨害他人通行。
冯男控诉,且他遭检举的照片为检举人家中的监视器画面截图,他认为该监视器应用于自宅门口与屋内,而非拿来检举他人,并反控检举人也有违规停车,受罚者却只有他,实在荒谬,希望法官能撤销14张罚单。
对此,新竹区监理所指出,透过举发人所提供的照片,可见冯男停车的巷道并无画设分向限制线,他将车停在该处已明显导致其他用路人必须绕道而行,遑论大型车辆、救护、消防车等紧急通行需求,实在难说是「通行无阻」。
新竹监理所续指,且根据道交条例,违规停车每逾2小时就可连续举发,而冯难男遭举发均间隔1日,是属于不同日的违规行为,且驾驶车辆在道路上并不是非公开活动,因此原处分并无不当。
苗栗地院审理后认为,冯男占用车道导致其他车辆必须绕道而行,确实是妨碍他车通行之处所停车,且检举开罚亦符合法规限制间隔2小时以上,认定为独立的违规,应分别裁罚,最终认定撤销原处分无理由,驳回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