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胜诉!公总不得勒令停业 小黄怒呛:警政署不能抓台北贼?

台北汽车驾驶员职业工会对于法院判Uber胜诉感到相当荒谬。(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曹悦华/台北报导

台湾宇博数位服务公司(Uber)初进军台湾,因采用白牌违规载客,遭交通公路总局开罚233件、总计逾3000万元及勒令停业,而在Uber提起诉讼抗罚后,因公总管辖权,应由北市开罚理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Uber胜诉。听闻此事,台北市汽车驾驶员职业工会今(8)讽刺表示「难道警政署就不能抓台北的小偷吗」,直批法院判决太离谱,荒谬至极

公路总局主张Uber未经申请核准利用网路平台经营汽车运输业揽载乘客收取报酬,违反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第138条规定及公路法第77条规定,就上述233件交易处分新台币5万元、10万元及15万元不等罚锾,总计3000万元,并勒令停业。如今判决结果出炉,因该公司登记地在台北市,应由台北巿政府公路主管机关作成处分,公总并无管辖权,裁定不能依法进行裁量,所以判Uber胜诉免罚

▲公总主张Uber未经申请核准利用网路平台经营汽车运输业揽载乘客收取报酬,违反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图/Uber提供)

对此,台北市汽车驾驶员职业工会理事长郑力嘉直言实在「太离谱」、「那谁能罚」,并以罪犯在台北违规举例,难道只有台北的警察可以抓他,警政署的就不能抓吗?质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实在太扯、做出这个决定很荒谬,「根本不食人间烟火」。

工会也提到,行政院曾召开会议,认定交通部和地方对Uber都有管辖权,若地方没执行,中央也是主管机关之一,现在有这样的判决相当不合理,希望公路总局可以继续上诉,不然就干脆叫台北巿政府公路主管机关再开罚一张,这样法院就没有理由判Uber胜诉。

公路总局今同样表明立场,表示虽然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判决书,还不是非常了解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想法,但针对不同见解的判决会给予尊重,同时也强调会持续上诉到底,将提出更具体说明,并如同郑力嘉所言,行政院曾召开会议,认定交通部和地方对Uber都有管辖权,若地方没执行,中央也是主管机关之一,希望最后能够确实开罚。

对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Uber表示尊重,也乐见过去争议有妥适结果,会持续耕耘台湾市场,遵循纳管纳税纳保的「三纳原则,与合作伙伴持续为乘客和台湾交通产业共荣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