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血缘弟生前欠卡费15万 银行向兄姊讨钱
花莲林姓男子没有血缘关系的弟弟8年前过世,对方积欠15万元卡债,银行转向林男讨钱,让他大呼不公平;法官则表示,如果林男继承死者遗产,则须以遗产金额为限负清偿责任,换言之,若没有继承任何遗产,就无需还钱。
拿着法院寄来的民事判决书,70岁的林先生(下图)好无助,他被银行提告要求帮一名没有血缘、已经过世的弟弟还一笔债务。「(弟弟)死了8、9年,他(银行)现在才来要钱,这样不对吧?(东森新闻记者:法院的通知是什么时候到的?)上个月。」
林先生无法理解的是,弟弟是父母亲早期领养的养子,12岁小学毕业后就离家,从此再也没有跟家人来往,包括弟弟欠银行14万9千多元卡债、还有40岁过世等消息,都是透过法院通知才知道,弟弟的后事也是公所帮忙处理。
他们一家人当然不会想到要办抛弃继承,没想到却因此遭银行追讨,对于这笔「天降债务」,林先生直呼不合理。「这样很不公平啊!什么抛弃什么继承权?我们根本都不知道这个(弟弟过世)的事情啊!」
花莲地方法院强调,因为林先生没有办理抛弃继承,因此他还是得要偿还弟弟的债务,但只要在强制执行时提出说明自己从未继承弟弟的任何遗产,就可以不必偿还该笔债务,也让林先生松了一口气。花莲地院民事庭长汤文章说,「新法现在已经全部改采限定继承制度,所以现在新法已经没有这样的问题了,抛弃继承或限定继承一律都是视为限定继承。」提醒民众,遇到类似情况不用太过紧张,只要能举证自己并未与人同财共居、未继承遗产,就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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