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路边等回转遭截图检举!男喊冤:我根本没熄火…法官撤销罚单

▲张姓男子2019年间10月15日将车停靠路边等待回转,怎料却遭民众检举违停。(图/翻摄Google map)

记者徐恺昕桃园报导

张姓男子将车辆停靠路边等待回转,怎料却被一旁经过的车辆以「截图行车纪录器」的方式检举违停,为此吃上1张300元罚单,他不服提行政诉讼,辩称自己当时只是在等回转而非临停。法官审结认为,检举人仅凭1张时间照片作为检举证据不合理,审结判张男胜诉,罚单得撤销。

张男2019年10月15日下午开车行经桃园芦竹区时,引擎未熄火停靠在荣兴路巷道右侧,一旁路过民众认为张男违规临停,回家将行车纪录器画面截图后送交警局检举,张男因此被依「在交岔路口十公尺内临时停车」为由,裁罚300元,他看到罚单时相当傻眼,认为自己没有违规竟挨罚,怒提行政诉讼。

法庭上张男辩称当时是要回转,由于双向单线车道车流量大,为避免直接回转造成后方车辆回堵,才先将自己车辆停靠右侧等待,强调自己绝对没有「临时停车」,且当下他车辆没熄火、处于可以立即行驶的状态,根本就不符合临停要件声明撤销原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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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罚单的桃园交裁处主张,张男当下虽没有上、下人客或装卸物品等行为,但他停靠处确实画有红线,除主管机关例外开放,原则上都不应停靠,认定他违规属实。

桃园地院审理时认为,依据法规定义,临时停车意指「车辆因上、下客人、装卸物品,其停止时间未满3分钟,保持立即行驶的状态」,但检举人却仅拿1张从行车纪录器上截图下来的照片,从中只能看出张男将车停在路旁,亮着煞车灯,其他部分皆无证明,审结判张男胜诉,罚单得撤销。

判决中法官也表示,如果仅凭单一照片就能认定违规,后续将可能会有很多检举争议发生,呼吁相关单位未来如有类似情形应采取较严格的审查机制,以保障多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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