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女友酒醉渣男捡尸 隔日一早还做!害她再也不敢关灯睡……

桃园男子捡尸朋友女友,第二天一早又再性侵得逞。此为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桃园罗姓男子,2019年底与朋友的女友小当化名)等人到卡拉OK店饮酒作乐,罗男将烂醉的小当带回家性侵得逞。小当第二天一早醒来,罗男还谎称前一天是情投意合,威胁要向朋友说出2人关系,再度性侵得逞,害小当之后不敢关灯睡觉。一审将罗男重判7年半,案经上诉,高院二审仍将他判刑7年半。可上诉。

判决指出,开设水族馆的罗男(49岁),因做生意的关系认识小当的男友,逐渐熟识。案发前,小当因与男友吵架心情不好,约了罗男与其他男女友人共5人,于2019年12月28日16时起,至某钓虾场钓虾,再到某卡拉OK店聚餐、饮酒至深夜始结束。

小当在席间已经喝醉,对几名男友人动作亲密。而饮酒结束后,罗男带着小当做上计程车,并指示司机车辆开到水族馆,将小当带到地下室性侵得逞。第二天一早小当清醒后,发现罗男全裸躺在她身边质问罗男,罗男竟对她说「欸,妳昨天晚上很淫荡啊,原来妳那么骚啊」、「昨天晚上是不是很爽?」对小当恫称若不跟他再来一次,将告知她男友昨夜是2人合意性交,小当担忧遭男友误会,但仍不断推拒挣扎,罗男硬来,最后还射在小当脸上身心受创的小当报警检方对罗男提起公诉。

一审法院审理时,罗男否认犯罪,辩称双方情投意合,并无违背小当意愿。但小当证称,「案发后原本轻微的忧郁症变得更加严重,我睡觉时完全不能关灯、关窗帘睡觉,且睡觉一定要有人陪伴,若家人或男友帮我关灯或窗帘,我醒来会非常恐慌,害怕再度身处这样的暗处,并开始大哭,无法入眠。」此外,其他证人也证称小当在事发前后性格大改变,一审法院认定罗男有罪,依照「乘机性交」与「强制性交」2罪,重判罗男有期徒刑7年半。

案经上诉,罗男仍否认犯罪,但高院二审调查后,仍认定罗男有罪。高院审酌罗男为一逞私欲,竟不顾被害人信任及其意愿,对她为乘机性交、强制性交等犯行,侵害她性自主法益;且于第二次性交时,以淫秽言语羞辱被害人,造成她身心痛苦,所为应予严厉谴责,且犯后犹饰词狡辩,甚至企图串证,丝毫无悔意,犯后态度至为不佳。高院最后驳回上诉,维持7年半的刑度,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