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错押梁女?法定期限24小时 检警没时间请梁母作证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陈姓女模遭性侵杀害案,闺蜜梁姓女子男友程宇落网后,咬定梁女全程在场,梁女极力否认,并供称母亲可作不在场证明,但当时已接近法定期限24小时检方担心梁女有串、灭证之虞,为了保全证据,不得已之下先声请羁押,来不及传唤梁母作证。

▲梁女目前因证据不足,遭释放但限制出境住居。(图/记者徐文彬摄)

根据《自由》报导,案发后,台中第六分局警方追查出程男、梁女2人下落,3日凌晨1时在台中将他们拘提,再漏夜北上寻找陈女遗体。上午10时借用台北市南港分局场地侦讯,至傍晚近6时才移送士林地检署。

检方读完警方卷证,晚间近8时分别对2人问讯,程男详细交代犯案过程,并紧咬梁女涉案,还指认监视器画面出现的女子就是梁女。梁女虽否认,并提出母亲可替她作不在场证明,不过讯毕已近4日午夜0时,自拘提起已过23小时。

依法必须在24小时内作出处分,换句话说,检警必须在4日凌晨1时前决定要请回、交保或是声押,考虑当时已无时间再传唤梁母作证,且因程男一口咬定梁女涉案,检警担心她获释后会串证或灭证,遂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检警事后调查梁女供词,调阅案发前的监视器画面,发现梁女案发时人在家中没有出门,而与程男同行的女子其实是死者。原有证据推翻后,由于羁押条件不足,6日下午依法释放梁女。不过检方表示,尚未完全排除梁女涉案可能,将继续调查,并宣布她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程宇移送士林地检署侦办。(图/记者徐文彬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