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严法》追认时间是否该缩短为24小时?姚立明给答案

立法院10日进行司法院长、副院长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权案资格审查,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前往备询。(姚志平摄)

司法院副院长被提名人姚立明今(10)日至立院全院委员会报告并接受询答,期间被问到我国是否应调整现行戒严法规、将《戒严法》规定的1个月追认时间缩短到24小时,表示自己「当然同意」。

国民党立委许宇甄日前指出,《戒严法》第1条规定,总统宣布戒严后有1个月可缓冲提交立法院追认,换句话说,这1个月总统能从容部署,也能抓捕政敌,因此,她提案要求总统宣告戒严后,需在24小时内提交立法院议决通过。

国民党立委吴宗宪在询答时指出,这次韩国戒严之所以在6小时内可化解危机,是因为韩国国会可以主动解除戒严,台湾却是被动、须等总统提交,再决议是否追认,「但这1个月可能已干尽所有坏事」,他询问姚立明,总统赖清德是否会戒严?得到姚「不可能」的回答。

吴宗宪再提到,赖清德这段时间只说「民主不走回头路」,但没说绝不宣布戒严,希望赖像姚立明说的一样,不可能宣布戒严。他并询问姚立明,是否支持修法,将戒严法中1个月的追认时间缩短为24小时?姚回应自己当然同意,并称自己认同韩国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