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槌爆头打死情敌 醋男判刑15半

桃园市林姓及陈姓男子,因不满蔡姓同事曾在酒后恐吓他们,加上陈与蔡同时追求一名槟榔西施、争风吃醋纠纷不断,3年前2人趁蔡男酒醉熟睡时,拿铁槌活活将蔡打死,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将陈、林各依杀人罪判刑15年6月、15年。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林、陈及蔡男都是桃园一家人力仲介公司员工,共同居住在公司宿舍,林、陈于2015年12月25日在外饮酒后,返回公司宿舍时,因2人平日与蔡男素有嫌隙,林于是提议教训蔡男泄愤。

林、陈将熟睡中的蔡男从床舖强拉至地上,再以徒手殴打、用脚踼踹的方式攻击蔡的头部脸部,他们发现蔡处于饮酒后泥醉昏睡状态,全然无力闪躲及防御,继续以铁槌及木棍攻击蔡男,其他同事上前劝阻,2人仍不罢手将蔡男打死,检方侦结将林、陈起诉。

桃园地院各依杀人罪将陈、林判刑15年6月、15年,林男攻击另名同事部分伤害罪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陈、林不服提上诉,辩称没有杀人犯意,且将打死蔡男的责任推诿给对方

高院佐依证人证词、相验及解剖结果证据,认定林、陈分持木棍、铁槌力猛力攻击被害人致死,杀人犯罪明确,驳回2人上诉,维持桃园地院判决。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