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关于儿童防性侵你应该知道这些

10月17日下午,经过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新增“网络保护”“政府保护”两章,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2条。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要点3:旅馆宾馆酒店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身份关系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要点4:创设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从业查询及禁止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网络保护(新增)

要点5:遭受网络欺凌的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制止网络欺凌行为,防止信息扩散。

要点6: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用户和信息加强管理,发现违法信息或者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等。

政府保护(新增)

要点7:对国家监护制度作出详细规定。明确应当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的七种情形,包括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年成人监护缺失;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侵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等。

要点8:国家建立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向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

司法保护

要点9: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严重侵犯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撤销监护人资格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