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警偷小学妹内衣裤 辩「使用窃盗」遭打脸判2年

男警偷闯入实习小学房内内衣裤,遭对方录器拍到。(示意图记者李佳蓉摄)

记者李忠宪台中报导

色性不改!许姓男警曾因爱慕女同事,偷拷贝对方住处电磁扣潜入4次,遭法院判刑。许男竟色性不改,2017年因喜欢黄姓实习小女警,竟多次跑进女警备勤室房内偷取内衣裤,得手16件,遭女警设密录器抓包。东窗事发后,许男遭解职,却想以「使用窃盗」没有不法脱罪。台中地院审结,认定许男犯行明确,依侵入住宅窃盗罪判他2年,缓刑5年,期间保护管束外,还要支付国库5万元。

▲第五分局男警偷偷闯入实习小女警房内偷内衣裤,遭法院判2年。(图/记者李忠宪翻摄)

考上警察的黄姓女警,2017年7月至第五分局实习,期间住在4楼备勤室的房间内。期间黄女发现自己放在房内柜子的内衣裤接连不见,怀疑有人偷窃,自行在柜子内装设密录器。结果才知道,竟是任职在分局一楼四平派出所的许姓男警所为,愤而通报督察组。数日后,黄女在自己放在备勤室置物柜的大行李箱内寻获遭窃的内衣裤,分局随后将许男法办,并以2大过免职。

许男遭台中地检署起诉后,虽坦认犯行,但与委任律师辩称是「使用窃盗」,之后立刻放回行李箱,没有不法,且符合自首。

承审法官认为,许男对于偷得内衣裤后的处理方式,前后供述不一,一下说吊在阳台,一下说放在4楼置物柜,又改说拿了就放回黄女行李厢内,说法令人起疑。黄女也证称,如果许男偷完内衣裤就放回大行李箱,那在小行李箱前的密录器会先掉下来,但密录器并没有掉。

法官认为,许男身为警察竟知法犯法,未经同意,即率尔进入黄女房间内行窃,对告诉人 财产权恣意擅加侵害,显然缺乏尊重他人财产权观念,对告诉人居住安宁、财产权益影响非轻。念在许男犯后终能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与黄女达成和解并归还所窃物品,加上许男要照顾家中2位身心障碍父母,已从员警身分解职,依侵入住宅窃盗罪判他2年,缓刑5年

许男2013年5月任职丰原分局期间,因爱慕李姓女警,偷偷拷贝李女租屋处的电磁感应扣,4次潜入李女的住处,因撞见屋内人才被发现。事后和解,法院轻判拘役70日,得易科罚金警局当时将他记一大过调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