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全盲按摩师狠割颈女友 法院判决大逆转

台中市一间按摩院4月20日发生情杀案件蔡姓女子苏姓全盲按摩师(图中)砍杀。(台中市第二分局提供/张妍溱台中传真)

台中市北区一间按摩店4月间发生一起男女情杀纠纷,一位蔡姓女子遭全盲苏姓男按摩师以美工刀砍颈,当时苏男强勒蔡女脖子,遭检方杀人未遂罪起诉。案经审理后,法院认定苏男为全盲,因情绪激动才挥刀误伤对方颈部,勒脖则为止血而非想杀人,再加上蔡女撤告,全案判决公诉不受理。

据判决书指出,全盲苏姓男按摩师于台中市北区汉口路开设一间按摩店,而蔡姓女子也于按摩店中协助处理行政杂事,据了解,两人关系紧密,交往7年之久,不仅同居也在同场所工作,苏男在过去期间多次借钱给蔡女。

4月20日晚间时,苏男疑似因不满蔡女擅自从户头中领走5万元现金,便抽起放在笔筒中的美工刀,朝蔡女的脖子画出7cm的伤痕,蔡女当场血流如注,而当下,苏男更出手勒住蔡女的颈部,经邻居听见蔡女呼叫声后前往查看,报警后随即遭杀人未遂罪移送法办

台中法院审理时,苏男声称,他因全盲的关系,并不晓得美工刀露出来的长度,当时因情绪激动才挥刀误伤蔡女脖子,更不晓得伤及何处,仅因踩到地板上的血滑倒,才惊觉伤到人,便用右手找到伤口止血,否认勒脖一说。

另位吴姓救护员则出庭指称,事发当时他赶往现场急救时,蔡女伤处早已止血,判定蔡女大概将苏男为伤口加压止血的动作,误认为压脖。

合议庭酌情后判定,苏男与蔡女交往7年以上,虽现已分手,但仍同居且共同工作,两人情家人,当时仅因情绪失控才误伤脖子。参考伤口最深处为1公分,显见下手力道非重,且除颈部外,无其他受伤部位,以可见苏男并没有故意想剥夺对方生命,仅涉嫌伤害罪,而伤害罪属告诉乃论,参酌苏男已与蔡女达成调解,蔡女撤告,因此判决公诉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