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又要没校长?公惩会7/2破天荒「公开审理」管中闵案
台大校长管中闵担任行政院政务委员期间违法兼职,监察院今年1月间通过弹劾。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将于7月2日下午公开审理,并通知管中闵出席准备程序庭。这是公惩会首度「主动」公开审理案件,若判决对管撤职或免除职务,台大校长一职可能不保。
监察院今年1月间弹劾管中闵,当时监察院表示,管中闵在民国101年2月6日至104年2月3日期间,担任行政院政委兼国发会主委,违反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第1项「禁止兼职」的规定,透过匿名方式常态性为壹周刊撰写社论,获取每年约新台币65万元的兼职报酬,违失情节重大,依法提案弹劾,弹劾案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
公惩会受理案件后,已请管中闵说明,再给监察院核阅后,进行分案,由5位公惩会委员组成合议庭。本案合议庭成员为石木钦(公惩会委员长兼审判长)、廖宏明、吴景源、张清埤、黄梅月。合议庭日前已通知管中闵,于7月2日下午3时开庭,管中闵依法必须出席。
对于公惩会首度「主动」公开审理管中闵案,律师叶庆元在脸书批评,指民进党政府「磨刀霍霍」,一个台大校长的位子,用尽千方百计就是要把管中闵逼下来。干脆直接修法把台大改成民进党党校,不就好了吗?
叶庆元表示,重大瞩目案件就要公开审理,那前教育部部长吴茂昆被弹劾,怎么就不公开审理呢?一个台大校长的位子,用尽千方百计就是要把管中闵逼下来,何必呢?直接修法,把台大改成民进党党校,校长由民进党指派,不就好了吗?
公惩会采一级一审制,如果公惩会认定管有违失,可能的惩戒有申诫、罚款、减俸、撤职、免除职务等五种。公惩会表示,管案当时的争议很大,甫就任又遭监院弹劾,属「社会瞩目重大案件」,考量后决定公开审理。叶庆元对此表示,不管处分是什么,接下来就会有人要求管中闵自知进退,下台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