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卖同志爱爱影片 男子遭判刑5月
李男在部落格上卖同志爱爱影片募资,并将部分影片上传至成人影音平台,遭台北地院判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黄捷摄)
在台大当助教的李姓男子经营部落格及成人影音平台帐号,在网路上贩售男同志性爱影片牟利,遭检方依贩卖猥亵物品等罪起诉。台北地院审理时,李男辩称他只是小编,帐号是许多朋友一起经营,否认上传影片,但他提不出共同经营者的身分及证据,法官不采信,判他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15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李男在「痞客邦」开设帐号,于2019年1月29日晚间发布文章「2019春季募资计划说明书」,公开贩售「疯狂板桥车站」、「GAY ROOM」、「色狼现身」等同志性交影片,价格200元至850元不等;他另于2018年间,将「白袜与篮球鞋」、「春节淫行实录」、「连续约砲30天」等同志性交、裸露影片上传至「XTUBE」平台。
李男开庭时否认犯行,辩称他在酒吧认识一些朋友,朋友们知道他在经营同志文章部落格,因此找他合作,他才把部落格帐号密码交出去;募资计划不是他一个人做的,部落格也是许多人一起经营,他比较像是粉专的小编,影片也不是他上传的,因同志圈个资隐密性较高,不知道其他人的真实身分。
但法官认为,从检察官侦查讯问到法院审理,历经9个月的时间,李男应有足够时间联系查证,却没有任何作为,且部落格单篇文章点击次数平均破千,热门文章甚至超过7万次,实难想像李男会把帐号密码告知身分不详、酒吧认识的人,故研判李男辩词是「幽灵抗辩」,不予采信。
此外,「XTUBE」成人影音平台上散布的同志性交影片,片名与李男部落格贩售的影片相似,且使用者的登入帐号、密码也与部落格完全相同,法官因此认定上传者就是李男,依贩卖猥亵物品、散布猥亵影像2罪各判刑3月,应执行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