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长遴选退回初审!管中闵仍可参加 教育部:若再选上会聘用

台大校长遴选争议延烧3个多月,教育部晚间宣布不聘用管中闵。(图/记者徐文彬摄)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台大校长遴选争议延烧111天,教育部27日晚间虽驳回聘任,但强调全案是回到遴选资格的初审阶段,管中闵仍可与其他候选人一起参加遴选;如果台大在秉持公平公正符合规定情况下,管中闵又再次选上,那教育部将允以聘用。

教育部次长林腾蛟27日晚间表示,台大是台湾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学术研究型大学,而台大校长人选资格及遴选程序是否合法,具有重大公共利益性质不容有模糊空间。这次台大校长遴选有经济法律上重大利益未回避的适法疑虑,教育部无法接受遴选委员会这次结果,因此驳回聘任决定,全案回到对校长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的阶段。

林腾蛟也说,管中闵仍可与其他候选人一起重新参加遴选,如果在公正、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台大仍选出管中闵,教育部将允以聘用。

▼管中闵教授担任台湾大独董及参与台湾学校长遴选事件表。(图/教育部)

教育部说明全文如下:

公立大学受全国纳税人委托,教育我们的年轻人成为具有全人人格专业技能国家栋梁。因此,尊重学术,维护学术自由,建立学术诚信是大学必须具备的基本准则。大学校长是学校的领航人,因此,大学校长的遴聘,当然要接受较高道德标准的检视。

台大在106年由政府提供之经费超过67亿元,全校师生达到3万7千人。就结构面来看,该校预算及师生人数已经超越某些政府的行政机关,因此,台大校长的遴选作业程序不能轻忽。就学术面来看,台大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领头羊,台大校长必然要接受更严格的检验,遴选,是为选出带领台湾最高学府领航者,台大的校长遴选方式,是由该校遴委会自订出三个阶段的程序,环环相扣;从被推荐人资格初审、遴委会第一次的个别推荐投票校务会议代表第二次投票、最后,再由遴委会进行最后之票选,如此的设计,亦可看出台大对于校长遴选过程的重视。

然而,本部在详细检视此次台大校长遴选的整个过程中,遴委会委员及被推荐人有经济法律上重大利益未回避的适法疑虑,台大亦未善尽幕僚单位应有之责任,进而形成对其它被推荐人的偏颇与不公平竞争,同时,亦出现明顕有违背学术诚信规范的情况。而在106年1月31日台大遴委会的会议上,教育部亦透过本部代表提出应注意校长遴选过程中,各阶段的完整程序,但,遴委会并未正视。

学术诚信是建构一所大学的基本原则,但在这次台大校长的遴选过程中,学术伦理、基本诚信并未被彰显,甚至是被含糊以对;遴委会亦未遵守其自订之各阶段遴选基本准则,综上所述,因此教育部无法接受台大遴委会此次的遴选结果并驳回台大遴委会的决定,本部亦要求台大及台大遴委会要重新在符合其自订之校长遴选相关规范中,应就被推荐人所提供之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所有的检视,并在进行完整的推荐及遴选程序作业后,再依程序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