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战管中闵 教育部将组跨部会小组调查有无违法

管中闵陷入违法兼职风爆。(图/资料照)

记者翁嫆琄/台北报导

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1月初选上,却遭爆有利益揭露、论文引用、赴陆违法兼职等问题,他近日向教育部呛声,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使台大校务决策年度财务窒碍难行,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不过,教育部3日回击,表示将组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检视管中闵赴中兼职等台大遴选案相关疑义

教育部指出,台湾大学虽于今年1月10日将新任校长当选案报教育部聘任,但在教育部依法审查期间,陆续出现该校在校长候选人资格资讯揭露问题、遴选作业流程公正与否、当选人是否违法兼职及有无违法赴中兼职或兼课等疑义。虽然该校及遴委会陆续补正相关资料及程序,但仍有部分疑义未获实质厘清。教育部做为核聘国立大学校长之主管机关,依权责应就相关资格等疑义予以厘清。

教育部说,以目前外界所公开揭露之资料显示,中国厦门大学等将管教授列为兼任教授、博士班导师、以及该校硕士招生简章中称之「实质性兼职教授」等教职,在同一时期,管中闵亦担任多项公职,包括中研院经济所兼任所长行政院政务委员(同时期兼任经建会主委国发会主委)等职;管于担任前述公职期间及卸任政务官之后的相关赴陆管制规定,涉及层面既广且深,若干专业与法律问题需跨部会协力方得厘清。为周全决策,并加速解决争议,教育部将于近日筹组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邀请相关部会、法律与教育专业人士,协助厘清相关事实争点与法律适用疑义,希望能于四月中旬左右,提出咨询意见供教育部后续决策参考。

针对此事,教育部强调,大学法第1条规定,大学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治权。至于国立大学校长之遴选作业,依大学法第9条规定是由学校组成校长遴选委员会并选出校长后,由教育部聘任,因此教育部对国立大学校长聘任有适法性监督权责。之前教育部请台大回应此次校长遴选作业等相关疑义,部分程序未获实质厘清;该校执国立大学牛耳,每年政府提供之公务预算高达数十亿元,无论是之前的五年五百亿、迈向顶大及自107年起之高教深耕计划,台大都是台湾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学术研究型大学;台大校长人选之资格及遴选程序是否合法,具有重大公共利益性质,动见观瞻,亦不容有模糊空间。

教育部除了就台大本次遴选争议筹组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外,另外,也已就现行国立大学校长于遴选期间发生之相关争议,组成修法专案工作小组,将尽速研修遴选办法等相关法规,就校长候选人资格审查机制,以及遴选会委员自律规范等措施进行检讨,并厘明校务会议与遴委会间权责关系之规范等事项,避免遴选过程发生争议情事,在法律规范下,落实并维护大学自治的精神及遴委会独立公正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