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礁未纳自然地景 海委会桃园市踢皮球

海洋委员会主委李仲威10日赴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业务报告」。(姚志平摄)

藻礁火烧桃园市长郑文灿国民党立委林思铭昨在立法院询问海洋委会主委李仲威,能否依《文资法将藻礁画为「自然地景」保护?李则表示,画设权责须由桃园市政府办理审查,尚未送至海委会。

不过桃园市长郑文灿昨则表示,大潭藻礁因为三接案,前桃园市长吴志扬并未画设为保护区,他接任后,三接案正在环评,所以未画为保护区,那时他就说,等告一段落,会好好保护藻礁,请大家放心。

前蓝委孙大千、国民党革实院长罗智强数度点名郑文灿,未尽桃园市长之责,保护7000年藻礁。蓝委林思铭、鲁明哲等昨在内政委员会追问海委会主委李仲威,何以桃园市府尚未将藻礁画为自然地景?

李回应,三接环评已在2017年通过,现在依中油在环评中的承诺,进行监督,若要依《文资法》画为自然地景,画设权责在地方政府,桃园市政府正积极办理中,需视其能否达到标准,希望创造双赢

但林思铭追问,自然地景主管机关中央是海委会,应由海委会办理审议才对。海委会海保署长黄向文表示,依照《文资法》分工,先由地方政府负责评估后,再送中央通过,先前与桃园市府有讨论,对方认为还要调查,尚未将提案送到中央。

林思铭质疑,海委会的说法听起来像是互踢皮球,8月28日都要进行藻礁公投,却说桃园市府还在做调查,依照《文资法》第110条,若地方政府不作为,中央可代行处理。

李仲威说,如此可能有跨越行政程序问题,桃园市府并没有不做,但需要时间,会再跟桃园市府提醒。

桃园市府对此表示,依照《文化资产保存法》第79条第1项规定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皆为文资法所定义的主管机关,中央与地方都有权责提报自然地景、自然纪念物

惟桃市府也进一步指出,2015年委托中央大学调查藻礁,中央大学报告结论并未建议将大潭海岸画设为自然保护区,且一旦画设为自然保留区重度管理,将限制居民渔民进入。